世界知识产权日喜报!

日期:2024-04-26  作者: 连和连

值此第二十四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之际,为助力我国新能源产业不断创新,我司董事长、总经理刘小峰先生应邀在中国能源网发表特约文章《知识产权:能源企业品牌建设背后的关键角色》。

(发表文章可参考:中国能源网 http://www.cnenergynews.cn/hangye/2024/04/26/detail_news_20240426157049.html)


我所代理客户跨类商标权无效宣告行政诉讼全面胜诉!


我司于2023年4月接受客户兰州市当地知名的食品企业的委托,由李绍群律师团队对当地的另一竞争企业抢注跨类别商标,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无效宣告诉讼。


与基于《商标法》第三十条注册在相同类似商品/服务的商标提起无效宣告的典型案例有所不同,本案涉及跨类保护。此类案件要求原告商标要么是驰名商标,要么相当于驰名商标的知名程度。但客户作为家族企业,此前对品牌的宣传以及证据的留存并不足,因此在前期他所代理的行政无效阶段未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商评委的支持,无效宣告被驳回。


若想在行政诉讼中胜诉需要从其他方面突破。鉴于此,李律师通过与客户充分沟通,仔细检索,多方研讨与制定各种周密应对策略,在诉讼阶段补强了大量的证据,弥补行政阶段的不足,并提交法院类似的跨类保护判例说明与本案的共同点,以及审理思路的一致性和对本案的参考价值。庭审后,李律师又对庭审焦点进行归纳和复盘,用可视化的图表厘清案件诉讼主体的关系,帮助法官明晰案件事实。通过进一步分析案情,让法官在充分了解案件全貌的基础上,作出判决。最终我方请求跨类的商标无效宣告得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撤销原裁定,责令商评委重新作出无效宣告裁定。


此案历经法院一年的审理,在2024年4月24日,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收到法院胜诉的结果,既未辜负客户的信任和期待,对本案画上圆满的句号,又表达了我所律师用专业能力解决疑难的知识产权纠纷,维护客户权利的决心,同时也是峰旭连律师事务所对知识产权日的一份献礼。